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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州)绿色食品办公室:
随着绿色食品开发工作的快速发展,绿色食品产业较好地发挥了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示范作用和农产品出口创汇中的骨干作用,带来了较大的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。根据国家中心2005年绿色食品工作要点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为保证绿色食品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,加强质量监管力度,规范绿色食品生产和销售,打击假冒伪劣产品,维护生产者、消费者切身利益,决定开展绿色食品标志有效使用情况大检查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和重点
检查内容:一是产品过期用标;二是产品超范围用标;三是产品不规范用标。检查重点是所有流通市场带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。
二、检查时间和地点
各市(州)检查时间为2005年4月10日-25日,检查地点在各辖区的食品经营场所。
三、结果上报和处理
对查出的违规产品,各市(州)绿办按要求认真填写查处报告单,提出处理建议,上报省绿办。省绿办核实后,联合相关部门,严格查处,并予以公告。
四、组织实施
这次绿色食品标志有效使用情况大检查活动由省绿办统一组织,各市(州)绿办组织县(市、区)绿办和绿色食品企业实施。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绿办和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,务必做到求真求实,有理有据,依法执行,按规办理。在检查过程中,遇到特殊情况,及时向省绿办汇报,避免失误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蔚 赵继泉 联系电话:0431-7992840
邮 编:130062 地址:长春市和平大街498号
Email:llww0504@yahoo.com.cn 传真:0431-7995842
附件:绿色食品标志有效使用情况检查表
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二○○五年四月二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