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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州)绿色食品办公室:
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文件(2004)中绿标字第36号精神,按照吉绿食字[2004]44号《关于催缴绿色食品企业标志使用费用的通知》和《吉林省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》要求,各市(州)绿色食品办公室基本完成了本地区绿色食品2004年度的年检工作,并将有关资料通过传真、邮寄的形式上报省绿办综合管理科。为了便于上级主管单位和认证认监委的检查,更有利于保护绿色食品企业利益,请于2005年1月16日前,将本地区应进行2004年度检查的绿色食品企业检查表填写后,邮寄省绿办综合管理科。
联系人:孙国选 联系电话:04317980046
邮编:130062 地址:长春市和平大街498号
收信人: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综合管理科
邮寄内容:1. 《吉林省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》中所有附表(特别是表六,要求企业认真填写)
2.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催缴通知单
3.绿色食品企业申请减免标志使用费的请示(加盖企业公章的原件)
网上查询:http://www.jlgreenfood.gov.cn
附件:1.关于催缴绿色食品企业标志使用费用的通知
2.吉林省绿色食品企业年度检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
3.2004年度各地区绿色食品企业检查名 |